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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第四届理事会科研规划

2016-12-28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中提出的战略任务,为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探索,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科研规划项目2016-2017年度课题申报工作正式启动。为做好2016-2017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 课题申报面向范围

凡我国职业教育工作者和热心于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各界人士,均可按本办法的有关规定申报课题。

二、申报人条件

1.一般需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能够真正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负责课题的组织与实施。

3.每位申报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

三、申报课题的相关文件材料

1.《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第四届理事会科研规划项目2016-2017年度课题申报办法》;

2.《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第四届理事会科研规划项目课题指南》和课题指南的补充项目;

3.《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科研规划项目课题申报表》。

以上材料均可通过以下网站下载:中国职业技术教育网(www.chinazy.org)、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学术部(设在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www.cvae.com.cn)。

四、选题要求

选题主要以《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第四届理事会科研规划项目课题指南》(学会【2014】8号)和课题指南的补充项目为依据。该《指南》为申报提示选题方向和参考研究范围,申报者可结合实际自行设计课题名称和研究内容。对《指南》未涉及到的课题,申报者认为具有理论和实践价值的也可申报。

五、申报表填写要求

1.每个课题只限报一名负责人,申报表须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重点课题学会给予一定经费支持,一般课题经费自筹。

3.课题完成时限原则上为2018年7月30日,研究难度大的课题可适当延长时间。

4.2016-2017年度立项课题的最终成果主件应为研究报告(或论文、专著),如有其他成果,仅作为课题附件。最终成果仅为文集、教材、丛书的,将不予立项。

5.申报人须使用从指定网站下载的原规格申报表(包括按原规格复印的),不得使用自行印制或更改的申报表。

六、申报程序及相关要求

1.各地方职教学会每省(直辖市、自治区、计划单列市)原则上按10项申报,其中重点课题1-2项;行业(企业)教育协(学)会按2-3项申报,其中重点课题1项;分支机构按3项申报,其中重点课题1项;职业教育研究机构(含科研单位、高等院校)按2-3项申报,其中重点课题1项。学会将组织专家评审,坚持确保质量、兼顾公平的原则,择优立项,2016-2017年度立项课题总数控制在150项以内。

2.各地方职教学会、行业教育协(学)会、分支机构和有关研究机构根据以下原则,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1)申报人资质及其申报表合格;

(2)选题能结合国家、相关行业、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实际;

(3)申报人科研诚信度及学术水平;

(4)择优立项。

    3.各地方职教学会、行业教育协(学)会、分支机构和有关研究机构完成初审后,请在推荐立项的课题申报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印章(没有印章的分支机构可由该机构秘书长单位代章),并列出推荐立项课题目录清单,注明课题名称、申报人姓名、职务职称、所在单位及联系方式,并按照推荐的优先序号排列,集中报送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学术部(课题申报表一式报送一份,同时通过邮件报送电子材料)。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报新课题。

1.本人承担的同一课题已在其他科研规划部门立项的。

2.所报课题已是其他科研规划部门立项课题的子课题。

3.上一年度立项但尚未结题的。

八、申报起止时间

本年度课题自2016年6月1日起开始受理申报,申报止日期为2016年7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九、立项课题的公布

通过专家评审立项的课题名称、课题负责人及所在单位,将在中国职业技术教育网(www.chinazy.org)和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学术部(设在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www.cvae.com.cn)网站上公示七天,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布立项公告,并向课题主持人发出立项通知。

十、立项课题成果的认定与推荐

1.项目结题鉴定,原则上由课题负责人自行聘请专家评审,评审合格后报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学术部。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学术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合格的课题,将由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颁发“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2016-2017年度科研规划课题结题证书”。

2.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学术部将推荐2016-2017年度科研规划课题优秀成果参加学会组织的评奖,获奖成果将由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颁发“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科研规划课题优秀成果证书”。

3.优秀科研成果将由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在有关媒体推荐发表。

4.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将定期向教育部有关部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优秀科研成果。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学术部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4号富盛大厦1座16层(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

邮编:100029 E-mail:zjky@moe.edu.cn

联系电话:(010)58556749 15901401719

传 真: (010)58556707 联 系 人:薛 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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