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师范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是我校进行教育科学研究、教育政策咨询、教育学术管理的重要职能部门和学术机构。高等教育研究所的前身是1984年设立的教务处辖下的高等教育研究室,2010年正式成立独立建制的高等教育研究所。一直以来,高等教育研究所始终围绕服务教学这条主线,紧密围绕学校建设和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系统深入的调研论证,为学校教学改革、领导决策提供理论依据和实践典范。本所现任所长为许适琳副教授。目前高教所现有教师6人,专职科研人员2人、兼职教师1人、外聘专家3人。其中,博士4人,具有高级职称的5人。
为提升我校教研水平,促进教研工作的扎实、有效推进,学校建立了教研成果奖励机制,高度重视教研工作,为全面提升课题研究质量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十二·五”期间,高教所组织教师立项教研课题共346项,其中,立项国家级课题3项,省级课题180项,厅级课题104项,校级课题59项。立项数量显著提升,约有2080余人次参与教学研究工作,打造出“教研自觉”的校园文化。立项课题的研究领域既有宏观和基础的教育理论问题,更有大量的教育教学实际中的具体问题,内容从宏观到微观、从教育到教学、从理论到实践等各个方面。
高等教育研究所重视培育教学成果,并整合优势力量,与其他高校共育教学成果。在第七届教学成果奖的评选中,我校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2项、省级教学成果奖12项、校级教学成果奖54项;国家级教育类科研成果奖2项、省级教育类科研成果奖141项。获奖成果覆盖了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等各个层次,开创了我校教研成果在高教、基教、职教各个领域百花齐放的新局面。
立足我校教研发展实际,高教所积极有效地推进教研课题管理工作,实行“立项通报制度、开题报告制度、中期检查制度、变更审批制度、动态奖惩制度”五项课题管理制度,并修订了《长春师范大学教学成果奖评选和奖励办法》、《长春师范大学教研课题管理办法》、《教学成果奖评审和奖励工作指南》等制度和业务工作规范性文件,促进了教育科研的良性发展,提高了教研管理的效益与水平,使教研工作步入正规化、科学化、制度化的轨道。
由于教研工作成绩突出,我校被吉林省教育厅、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吉林省教育学会分别授予“吉林省教育科研先进单位”、“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先进团体会员单位”、“吉林省教育学会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并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一致认可和好评。高教所将秉承“突出特色、打造精品、加强创新、服务教学”的理念,以基地建设为平台和新的起点,进一步明确研究方向、突出研究重点、凝练研究特色、提升研究层次,紧紧围绕吉林省教师教育发展实际需要展开研究,使我校高教所成为省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研究所,成为能够为吉林省教育发展建言献策、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